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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预包装食用油你需要知道的事发布日期:2024-05-09 17:54:14 浏览次数:

进口预包装食用油你需要知道的事(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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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02-20 16!59来源:12360海关热线微信号原文!

  核心提示:食用植物油是我国重要的大宗进口食品,作为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其质量安全关系到百姓民生。进口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对于保障消费者安全、维护市场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保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海关严格管控进口食用油检验检疫的每一个环节。

  食用植物油是我国重要的大宗进口食品,作为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其质量安全关系到百姓民生。进口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对于保障消费者安全、维护市场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保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海关严格管控进口的每一个环节。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向海关备案。

  进口商备案操作方法

  对进口商提交的进口食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以及随附的合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1)申报为转基因的植物油: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指定项目检测报告;

  (2)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用植物油应当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项目的检测报告,再次进口时,应提供首次进口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进口商经风险分析确定的重要项目和海关指定项目的检测报告;

  (4)首次进口预包装食用植物油,应当提供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

  (6)产品标签标示“有机”的进口食用植物油,必须提供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6)是否存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

  (8)审核合格证明材料:合格证明材料是否对应本进口批次;是否包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项目;检测结果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进口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食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海关对进口和销售记录情况定期开展核查。

  海关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进口商或代理商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进行约谈。

  进口商发现其进口的食用植物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并召回,进口商应当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海关报告。

  新疆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6期)2021年 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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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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